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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添財臨時提案:預扣所得稅於退稅時可望加計利息退還
2011/10/4 下午 05:59:25
預扣所得稅於退稅時可望加計利息退還
鑑於政府依照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要求扣繳義務人於每月給付薪資時,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於薪資受領人每月薪資所得先行扣取所得稅,然而其所預扣之金額所孳生之利息,並無於年度退稅一併退還,形成政府占人民便宜之現象,立法委員許添財對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。
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初步統計總退稅金額約640億元,目前已完成第一批退稅作業,計退稅金額為新臺幣468億元,尚有172億元退稅金額尚在審查。如把退稅金額以600億元計算之利息,採用目前郵政存簿儲金利率0.31%所計算之利息金額約2.1億元;採用目前台灣銀行6個月未滿9個月活期儲蓄存款利率0.445%所計算之利息金額約3億元。
立法委員許添財表示,綜合所得稅預扣金額所孳生利息係為民眾所應得,財政部應於每年退稅時,以合理方式計算加計利息退還人民,並於10月04日立法院提出「人民所得被預扣所得稅部份,於退稅時應加計利息退還」臨時提案,行政院無異議通過。未來民眾預扣所得稅於退稅時可望加計利息退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