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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署兩岸投保協議前,許添財、許忠信委員呼籲中國先行釋放鍾鼎邦

2012/8/8 下午 01:28:36立法委員許添財、許忠信今日(8/8)聯合法輪功成員召開記者會,要求兩岸簽署「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協議」與「兩岸海關合作協議」前,呼籲中國先釋放鍾鼎邦先生,並對馬英九總統喊話要求馬政府對鍾鼎邦事件表態。

立法委員許添財、忠信今日(8/8)聯合法輪功成員召開記者會,要求兩岸簽署「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協議」與「兩岸海關合作協議」前,呼籲中國先釋放鍾鼎邦先生,並對馬英九總統喊話要求馬政府對鍾鼎邦事件表態。

許添財委員與忠信委員共同指出,八月八日,是兩岸第八次江陳會即將簽署「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」與「兩岸海關合作協議」的重要日子,正當馬政府歡喜告知國人兩岸投資保障邁入歷史里程碑之時,殊不知,對於鍾鼎邦家屬而言,卻是個沉痛而難以接受的父親節。

許添財委員表示,回顧兩岸開放交流史,台灣人在中國的司法保障與人身安全從未得到應有的保護,類似鍾鼎邦案例的斑斑血淚的故事亦不斷重演,面對中國逕自逮捕台灣人民,以「失聯」來回應著急等待的當事人家屬,正當家屬殷殷期盼台灣政府能出面營救,換來的,只有馬政府處理事情的一貫態度,就是「冷處理」。

許添財委員強調,馬英九總統擁有深厚博學的法學淵源,卻對中國司法迫害置若罔聞。馬總統不可能不知道中國早已簽署保障國際異地司法人權的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」,但是馬英九過去一貫主張「一國兩區」,為了避免長期建構的兩岸和平假象涉入主權敏感議題,避免搬石頭砸自己腳,對於中國將台灣視為「國內」,中國「刑事訴訟法」亦適用於台灣人的法律規定,馬英九總統只能「冷處理」。

忠信委員說明,在台灣國民黨與中國目前共識的「一國」架構下,兩岸簽署的各項投資保障或司法互助協定,僅是出自國家單方意識的「國內協議」,而非兩國的共同同意並規範國家間水平關係的「國際法」。對台灣而言,這樣的條約是假保障真喪權,是真正的不平等條約。

許添財與忠信委員共同疾呼,台灣長久以來對於人權維護的堅持,就是台灣主權延伸的意志表現,馬英九總統應該在兩岸舉行江陳會的關鍵時刻,勇敢地捍衛台灣人民生命財產安全,對於中國無理羈押的台灣人民表達最嚴正抗議,才可能簽署真正互惠互利的「兩岸投資保障協定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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